在患者救治上,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工作,治理、
此外 ,
在疫情防治人员上,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护理、大病保险 、市财政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由财政给予补助 。财政也将给予补助 。诊断 、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 ,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 ,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