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的《公告》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 ,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之后公布上一年度的纳税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能够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越多,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30日内含30日纠正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企业对信用等级的评定可以进行申辩后进行复核。”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杨川介绍道。在每年4月市税务局将启动对上一年度的纳税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超过30日且在当年年底前纠正失信行为;第三种为30日后次年纠正 ,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